「因果」也是一種無常

一般人對因果的認知
一般人對「因果」的了解,都是單一事件的對應
例 1:牛奶壞掉了(果),是因為放超過保存期限(因)。
例 2:這個人犯下刑案(果),是因為他這個人品行不好或家教不好(因)。

對於每個結果,很多人都懂得如何找相對應的因,就好像會有數字 2 的結果,可能是 1 + 1 算出來的,或者是 0 + 2,或者是 0.5 + 1 + 0.5,一個加法等式,就是一般人對因果的理解。

連續的因累加起來就是當下的果
實際上的因果,是由過去無限的因,累加起來後才產生當下的果。
例 1:牛奶壞掉了(果),超過保存期限只是概略估算的日期,因為打從牛奶製造出來開始,它就一直朝著腐壞的方向變化,殺菌包裝流程、送貨員花的時間、家中冰箱的溫度,都會影響腐化的速度。
例 2:這個人會犯下刑案(果),可能打從他出生開始,父母的教育、老師的教育、同學朋友的觀念影響、個人的貪瞋癡,就無時無刻在影響著他,犯下刑案只是這些種種原因,經過時間不斷地累加後,在犯案當下所產生的果。

因果的觀念區別
所以有幾個關於因果的觀念需要區別一下 :
1. 現在的果,是過去所有因的累加,在當下所產生的結果。所以現在的果,不是只有固定幾個因而已,不是一個簡單的加法等式,實際上因果是一個積分的等式,將所有的「因」對「時間」積分,從遙遠的過去累加到當下,而答案就是當下的「果」。
2. 你抓到的果只在那個當下,過了那個當下,那個果又已經不一樣了。其實那個果永遠都在變化,只是一般人只抓某個臨界點、只抓某個當下的結果,抓到之後,不管果再怎麼變化,他都會以為沒有變化。如上述積分的概念,對時間積分,你永遠只能積分到當下,可是時間是一直增加的,之前的當下也已經變成過去,現在的當下時間已經超過之前的當下,再重新積分到當下的結果一定不一樣。

對文中範例的重新理解
接下來重新解釋前述範例,在因果上的客觀敘述:

例 1:
牛奶是由乳牛身上擠出來的,當牛奶被擠出來的瞬間,牛奶就開始腐敗。經過種種的手續,殺菌、包裝、運送、保存,牛奶每分每秒都在變化,變化的速度也會因為不同的環境條件而有不同。
保存期限只是參考日期,牛奶可能提早壞、也可能晚一天才壞,但是什麼叫做「壞」,也是因人而異,有的人在保存期限前一天喝就會拉肚子,有的人在保存期限晚一天喝都沒事。也就是說所謂的保存期限,只是一個估算的日期,根據牛奶的腐敗程度,大部分的人在保存期限之前喝,身體都不會有不良的反應。

例2:
犯下刑案的這個人,從他的出生養成,受到的教育、同學朋友影響、接收到的新聞媒體,和個人本性的貪瞋癡程度,都是不斷地累加變化,導致他在某一個時間點犯下刑案。
當一個人犯刑後,群眾就會替這個人貼上一個標籤,或許是「可怕的殺人犯」、或許是「自私的酒駕犯」,從此以後,這個人就永遠和這個標籤相等。可是這個人不會變嗎?若繼續給予不同的因,累加之後,這個人又會變成不一樣的果。

結論
因果是不斷地在變,隨著時間的增加,種種的因又不斷地添加進來,每個瞬間的果都是不一樣的,這也是一種「無常」。但是人往往只抓某個片段的因,只看到某個瞬間的果,以為結果從此就不會再變,這就是一種抓「常」的行為。真理實相是「無常」的,但人總是用一個「常」的角度在看,怎麼可能看得到真正的實相呢?





留言

  1. 另也要考慮「緣」(condition)的因素,有「因」,有「緣」,才會有「果」。

    一般人的確儘習慣認知到直線的因果觀,而實際上因果網絡是相當複雜的,且是互相影響綿延不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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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感謝回應,其實本來也有想到,要不要帶入因緣果的介紹,但怕複雜化問題,所以就省略不提了。其實何者是因?何者是緣?因或緣似乎只在程度上有所區別,其實全部都是因,只是關鍵因素被稱為因,而輔助的因素被稱為緣。
      會把因緣分開來講,也許只是為了強調不是只有因就會有果,還需要種種的條件(緣),可是當我把重重的條件(緣)都當成因來看的時候,就沒有特別強調緣的必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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